烟台机场“朋来飞”惠民机票产品
2022-11-24 11:16:30
最新公告

  一、产品定义

  购买该产品可享受烟台机场指定航线三次卡权益产品。

  二、适用航线

  适用烟台
上海、烟台大连、烟台西安、烟台昆明四条航线。

  三、产品内容

  四、销售日期

  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23日

  五、乘机日期

  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六、购买及兑换方式

  方式一:电话购买:0535-6538666、0535-6253777(08:00-21:00)

  方式二:烟台机场公众号—机场服务—“朋来飞”产品—选择相应产品或服务内容

  七、旅客须知

  1.您所购买的产品为不记名次卡,购买后可由多名旅客共同使用。

  2.该产品可兑换三张单程客票。

  3.您须于航班起飞5天(含起飞当日)前预约出票,兑换的机票不包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出票时请另付。

  4.每个航班设有限额,建议尽早购票,如您选择兑换的航班配额已满,我们会建议您改乘至其他班次。

  5.兑换时请准确提供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提供错误导致无法乘机。

  6.出票后不允许退票或自愿签转。如需变更,按所持客票承运航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如发生自愿退票,不退还次数与次卡金额,仅可退还退票航段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

  7.如发生非自愿变更或签转,请致电各承运航司客服处理,如需退款请致电0535-6538666、0535-6253777(08:00-21:00)办理。

  8.该产品兑换的机票不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您乘坐航班后需开具发票,可在工作日08:30-16:30联系0535-6538666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该产品使用一次后申请退卡,可退购卡金额的50%款项,使用二次后则不予以退款;如次卡完全未使用,即在产品有效期内无出票记录,可全额退款。退款申请渠道:烟台机场公众号—机场服务—朋来飞产品—退款申请,退款申请时间:2023年6月30日之前,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八、其他

  本产品为烟台机场惠民促销产品,不同于普通客票销售程序,相关规定以本文件为准,产品持有人在购买和消费本产品时,需知悉此差异,购买即视同知悉并完全同意本规定。

  本产品最终解释权归烟台机场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产品相关的任何问题,您都可以拨打0535-6538666、0535-6253777(08:00-21:00)进行处理。

 

  烟台机场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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