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商业发展(烟台)有限公司现对烟台国际机场T2航站楼广告招商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欢迎合格的经营商参加。
一、资格要求:
1.拥有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符合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未报名的公司;
(2)与招标人现行或过往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欠款未缴清的公司(时间截止至投标报名结束);
(3)与招标人现行或过往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良信誉的,给机场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广告媒体发布期到期之日止(广告媒体发布期为:自烟台机场T2航站楼启用之日起5年,广告媒体发布期具体起始时间待烟台机场T2航站楼启用后招商人与中标人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确认;中标人在第一个5年广告媒体发布期内无广告费欠款,且与招商人配合良好,经招商人评估合格后可与中标人续签3年合同期)。
三、控制价:
1.烟台机场T2航站楼现有规划媒体广告费收取采用保底广告费加分成的模式。
2.首年保底广告费不低于¥1200万元,并跟随客流量增长进行增长,保底广告费具体增长比例为:客流量增长比例(以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在0%至10%(含)之间,次年保底广告费增长比例为客流量增长比例的50%;客流量增长比例(以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在10%以上的,次年保底广告费增长比例为客流量增长比例的40%;经计算次年保底广告费增长比例不足5%的,次年保底广告费按照5%增长,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旅客吞吐量下降广告费收取在次年中不作调整;中标人合同年度内销售烟台机场媒体营业额超出保底广告费的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60%收取广告费分成。
3.在烟台机场T2航站楼现有规划媒体之外的新增广告媒体,中标人按照销售额的70%向招商人缴纳广告费分成。(招商广告位信息详见附件)
四、招商文件获取及议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至2023年7月18日
2.获取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后,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通过邮箱获取。
3.评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
评审地点:烟台机场空港二路10号烟台机场办公楼613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535-5139265 syfzy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