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乘机证明办理

 

 
一、“民航临时乘机证明”小程序

到达机场后,您可以使用微信搜索“民航临时乘机证明”小程序或用微信扫描设在预安检闸机及安检待检区域内的“临时乘机证明”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您的个人信息,通过人脸验证后,只需几秒,便可成功获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身份证明,您可凭此二维码到相应安检通道办理安检手续。

二、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终端

针对老人、儿童或其他不便使用手机办理的旅客,烟台机场公安在出发大厅值机柜台F岛西侧无人警局设有“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终端”,启用后,只需4步,便可在1分钟内自助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第1步,输入身份证号码;第2步,人脸识别审查;第3步,在输入联系方式并选择办理原因后,打印临时证明。第4步,将打印出来的临时证明拿给旁边的工作人员盖章。

纸质版临时乘机证明的有效期为7天,全国机场都可正常使用。

三、人工办理

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或因本人与证件照片差距过大等原因无法自助办理的,我们就需要人工办理临时乘机证明。通过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经办证民警审核过后,同样可以办理证明,顺利乘机,具体如下:

服务位置:T2航站楼三层出发大厅值机F岛西侧人工办理临时乘机证明窗口。

服务电话:0535-5138116

按照民航局公安局的通知要求,烟台机场办理《乘坐民航飞机临时乘机证明》由烟台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为您服务,为了方便您申办临时乘机证明,请您在申办前仔细阅读以下告知内容,以免耽误行程。《临时乘机证明》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旅客乘坐国内民航飞机时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明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一、具备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之一者,可以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1.户口本;

2、驾驶证;

3、社保卡;

4、暂住证;

5、居住证;

6、户籍证明;

7、过过期的身份证件;

8、国内机场公安机关6个月内为旅客出具的完整的户籍证明原件;

9、对于16岁以下儿童,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并需提供监护人或同行人的身份情况。

二、如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请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单位保卫或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旅客不予办理。

1.对安检中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

2.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

3.非申办旅客本人的;

4.根据申办人提供的材料经公安机关核实不符或无法证实是旅客本人的;

5.无法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申请人信息的。